为做好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工作人员工作,学校决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笔试工作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10-11日9:00-17:00(无休);
2.资格复审地点: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双凤校区综合楼1楼大厅(合肥市金宁路北16号);
3.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及相关要求:
(1)身份证原件和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反A4打印1张,手签字);
(2)非应届毕业生:携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
①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从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中心”(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材料1份;
③其他阶段学历证明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报考条件中须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外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科专业证明原件等。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请携带一张近期免冠彩照。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注意:如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予安排参加笔试考试。
二、笔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笔试参加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确定相关考试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双凤校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笔试当天详见工作安排表。
5.笔试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18日(周日)上午8:1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除答题所需物品(笔)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9:00开考后,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截止时间为笔试成绩公示后的3日内。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并按《须知》要求做好“安康码”申领、体温监测等考前准备工作。
四、监督电话与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学校纪委书记室0551-65658112
学校纪委办公室0551-65658122
2.联系方式:如有异议,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5659698、 65659300、65658120。
联系人:娄老师、卜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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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
附件: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合肥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应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在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生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后佩戴由学院统一发放的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指导进行消毒。合肥市为低风险地区,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