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10号)精神,经研究,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15—923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体检

下半年体检时间:915—930日。

申请人请于周一至周六上午8:00前至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环湖东路111号)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费用自理。

(三)现场确认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10—101617:00

申请人请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至组织人事处1103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拟于1017—102217:00期间组织下半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校内公示

学院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测试结果材料报送省教师发展中心。

(六)材料上报

以学院公文上报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并提交《202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审核与颁发证书

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集中验印时间为1216—122117:00

二、申请认定对象

在高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可认定通过。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人按照《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附件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现场确认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要对参与认定的教师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予以推荐,并填报《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请以院部为单位于920日之前将《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组织人事处卜蓉蓉。

请申请人及时加入教资认定工作群,QQ群号:834972340,以免错过相关通知。

联系人:娄建顺,卜蓉蓉

联系电话:0551-656593000551-6565812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

 附件3.2024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2024913


上一条:学院应急与异地通勤车辆使用公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领导信访接访日有关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