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07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根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重修对象为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校生、高职扩招生。课程重修需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后参加重修。

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因旷考、作弊等原因没有参加学期补考的同学。

2.本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3.以往重修不合格的科目,且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科目。

4.任选课成绩不合格不安排课程重修,学生可以选择其他课程线上学习;限选课补考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它选修课程。

二、重修申请

1.申请时间:4月7日至4月13日。

2.申请方式: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领取《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课程重修申请表》,填写后交到所在学院审核。

三、教学组织

重修课程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线上或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

1.组班线下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课程,要组建重修科目班,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为主,线上为辅,原则上线下授课学时不低于计划课时的三分之一。

2.线上跟班重修。原则上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采用线上辅导跟班重修,签到、提问、作业等教学活动线上进行,由开课院部安排,集中统一考试。

3.其他。非以上两种重修方式的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意后实施。

四、教学要求

1.重修课程教学时间:

2021年4月19日—2021年6月4日

2.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或参加辅导,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重修考试。既不向院、部请假又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重修考试必须严格按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随意降低难度。

4.开课前课程所在院、部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重修方式、考核方案汇总表于4月19日前报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授课计划开课,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教务处联合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按照授课方案开展教学检查。

五、考核要求

1.重修课程考核时间

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0日

由开课院、部按照以上时间统一组织考试。

2.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计,重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课程学分。

六、其他

高职扩招生课程重修工作按照以上要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单独线上编班;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线上跟班重修,重修申请、课程教学、课程考核等教学活动线上进行。

七、注意事项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视为放弃重修资格。补考不合格学生名单见附件,本名单仅供参考,以学生本人教务系统成绩为准,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登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并排查成绩不合格而放弃重修的学生。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不合格学生.xls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授课表.xlsx

附件3: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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