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于5月7日(暂定)组织2020届毕业班同学返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一)补考对象。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缓考和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
(二)统计科目及人数。请各二级学院核查毕业班学生成绩,逐一排查补考科目及补考人数,了解学生能否如期参加返校补考,统计通过审核的可返校补考、重修的学生人数和科目,统计表与4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试卷制备。依据返校学生的人数和考试科目,各教务科印制补考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5月6日前完成试卷印制及装袋工作。
(四)考务安排。补考科目在教务系统内安排,个别特殊专业补考科目涉及到2018—2019第二学期,请手工排考。
(五)考场安排。因疫情防控期间,每个考场实行单人单坐,安排一名监考老师,每考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
(六)考试时间。2020年5月8日全天。
(七)阅卷安排。所有科目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下班前阅卷完毕,并在教务系统完成成绩录入。
二、重修安排
(一)重修对象
1.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因旷考、作弊经二级学院同意参加重修的学生。
2.本次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3.应届毕业生前几学期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限选课补考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它选修课程。
(二)重修申请
1.申请时间:5月11日。
2.申请方式: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课程重修申请表》,填写交到所在学院审核。
(三)教学组织
重修申请结束后,由各院、部统一安排重修课程,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以线下重修为主,线上重修为辅。
1.线上学习。学生进入重修课程空间,以学生自学为主。
2.线下学习。
(1)组班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课程,要组建重修科目班,原则上授课学时不低于计划课时的三分之一。
(2)辅导重修:凡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一律采取指定教师课外集中辅导的方式进行重修,集中辅导次数一般不少于5次。课程辅导结束后由院、部统一安排重修考试。
(四)教学要求
1.重修课程教学及考核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2日。
2.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或参加辅导,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重修考试。既不向院、部请假又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重修上课及辅导教师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重修考试必须严格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随意降低难度。
4.开课前课程所在院、部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考核方案汇总表于5月12日前报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教务处联合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按照授课方案开展教学检查和课酬发放工作。
(五)考核要求
1.重修课程考核:课程重修完成后考核,由开课院、部按照考核方案统一组织。
2.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计,重修考试及格及其以上者,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六)注意事项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视为放弃重修资格。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登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并排查成绩不合格而放弃重修的学生。
温馨提示:因具体开学时间未最终决定,通知中按5月7日开学安排的工作,如开学时间后延,相应工作顺延。
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