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考试领导小组:齐建平、李雪、陈行、胡捍东、吴松飞
学校主考:陈章奇
考务负责:张震
校级巡考: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安排
视频监控:余丙炎
语音播报:童乐
试卷印制:侯小燕
二、考务安排:
学院(部门) | 负责人 | 考务1 | 考务2 | 考务办公室 | 电话 |
教务处 | 张震 | 陈清清 | 朱海燕 | 综合楼1007 | 65658114 |
会计学院 | 高克智 | 费玄淑 | 张小铃 | 明德楼二楼会计学院教务科办公室 | 13966651545 |
经济贸易学院 | 张颖 | 张键 | 王伟 | 济贸易学院五楼行政教学管理中心 | 65658129 |
旅游健康学院 | 傅绪明 | 李晓维 | 傅雨晴 | 旅游学院三楼教务科办公室 | 18019983686 |
管理学院 | 朱小龙
| 倪伟 | 漆悦 | 教学楼A座和B座之间4楼智慧教室 | 18655180911 |
公共课教学部 | 杨忠慧 | 赵静 | 张绍汐 | 行政楼公共课教学部教务科 | 1813003234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葛成飞 | 蒋强军 | 金孙磊 | 明德楼三楼马院教务科 | 65658212 |
信息工程学院 | 范生万 | 黄梅娟 | 杨静 | 信息工程教务科-实训楼213 | 65658572 |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 姚庆锋 | 任远林 | 李兵兵 | 综合楼9017 | 65659052 |
艺术设计学院 | 魏芬 | 瞿晨 | 舒玉勤 | 致知楼3楼教务科 | 65551063 |
三、监考流程及考务职责
1.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学期补考考试监考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考前20分钟 | 监考教师至考务办领取试卷。 |
考前10分钟 | 1.接待考生入场。监考教师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证件是否齐全,和本人是否相符,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清理考场。安排考生将和考试无关的一切物品放到指定地点,强调手机要关机; 3.根据试卷袋内提供的考场记录单及座位贴顺序,安排考生对应教务系统学生考试座位号落座。 |
考前5分钟 | 1.分发试卷; 2.督促考生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 |
开考30分钟内 | 1.监考教师逐一检查考生试卷上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是否一致; 2.甲指导考生在考场登记表中签字。 |
开考10分钟后 | 1.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考生可以提前交卷; |
考试结束铃响 | 1.宣布考试结束,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 2.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收齐并清点试卷、答题纸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
考试结束 | 1.清点试卷、答题纸数量并交考务办; 2.交考场记录表及草稿纸。 |
2. 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巡考人员职责
第三十五条 学院相关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
第三十六条 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
第三十六条 巡考教师要学习并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巡考教师巡考要佩戴证件,考试开始前10分钟重点巡视所负责的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到岗情况、考场清场、考生就座情况、考生证件核查情况、考卷发放情况、监考人员履职情况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和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第三十八条 巡考人员应将考场情况客观记录在巡考表中。
第三十九条 考试期间巡考人员应不定时多次巡考,检查考场秩序;监督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发现监考不能履行监考职责的行为如看书、看报、交谈、玩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提醒并制止;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维护考场纪律和保持考试的公正公平。
第四十条 巡考人员应及时汇报巡考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十一条 巡考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
第四十二条 巡考人员在巡考期间应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字后交考务办。
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监考人员职责
第二十三条:全校教师均有监考的职责和义务,除已在人事处备案的公事、公差、事假、病假、产假等人员,其他教师如无法监考,必须通过OA流程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人事处备案,报各二级学院教务科。
第二十四条 监考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严格按照监考流程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监考教师不得随意缺勤、中途或提前离场,不得私自串场,监考教师应挂牌监考。
第二十五条 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及安排考生座位;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按语音提示当众拆封、分发试卷;考试在规定时间准时开始、结束。
第二十六条 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提醒考生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班级、学号、姓名。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要对照考生证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准确填写班级、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考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核对人数,填写考场记录表。
第二十八条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私自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勘误、提示。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回答,不得暗示题意或与考生私下交谈。
第二十九条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该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在考场内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聊天、看报、使用手机等,教师不得在考场内批改试卷、不得在考场内抽烟。
第三十条 考试期间,教师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注意言行举止,保持考场及周围秩序,避免在考场及周围与学生争吵。
第三十一条 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应注意准确定性并获取有关证据,然后将违纪、作弊情节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有关证据随《考场记录表》在考试结束时交给考务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或答题纸翻放桌上,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第三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草稿纸、答题纸,认真核对考生人数和交卷份数,填写有关监考记录;监考老师应将《考场记录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同时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令他人捎带或另交它处。
第三十四条 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对考生的作弊行为置之不理,甚至放任自流的,一经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 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主考人员职责
一、考试安排表中的所有主考、副主考教师在相应科目考试期间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并在考务办《主考教师登记表》中签到。
二、主考教师巡视主考科目的所有考场,回答考生对试卷的疑问,不得暗示、指导、提醒考题答案。
三、负责调换或补充试卷,备用试卷请提前在考务办领取。
四、负责草稿纸的领取和发放。
五、当场次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到考务办领取试卷,并在试卷交接表中签字。
4.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考场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必须持有所在学院开具的带照片的证明。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确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旷考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应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迟到考生按旷考处理。
第十六条 考生除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三角板等外,其它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第十七条 考生进入考场,要按监考教师指定座位就座,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座。
第十八条 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指定处填写姓名、学号等卷头信息,并不得涂改;不得在答卷非答题区域作答;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或书写与考试无关内容。
第十九条 考生只能提出有关试卷印刷不清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十条 考生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开始答题,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不得继续答题。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交卷,试卷不能委托他人代交;经监考教师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教师即刻回收试卷。
第二十一条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
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违者参照《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考试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 23-24-1学期补考安排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