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4年度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推选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
(一)专业类(省级总限额6个)
1.服务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群)(省级总限额2个)
2.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总限额4个)
(二)课程与教材类(省级总限额7个)
3.一流核心示范金课(省级总限额4个)
4.优质教材(省级总限额3个)
(三)师资类(省级总限额5个)
5.教学创新团队(省级总限额5个)
6.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该类别项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294 号)文件要求执行,单独组织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立项项目纳入 2024 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
(四)实验实训类(省级总限额4个)
7.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级总限额2个)
8.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省级总限额2个)
(五)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总限额10个)
9.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限额重大1个、重点项目2个、一般项目7个
1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省级限额2个
(六)改革示范类
11.职教出海建设项目
(七)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省级总限额5个)
12.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
(八)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13.重点和一般项目,省级限额1个
14.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省级限额2个
1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省级限额1个
16.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省级限额1个
二、省级项目申报条件
(一)专业类
1.服务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群)
(1)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高度契合,获批国家级或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内专业优先立项。
(2)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数字创意等我省新兴产业。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有一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其他具体要求见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高职和继续教育)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专业教学资源库
项目申报条件应对接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申报条件,建设基础良好、建设团队优秀、运行机制健全等,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库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一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的专业资源库;二是面向所在区域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职业领域,积极开发符合相关标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资源和课程; 三是国际化程度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产业领域的资源库;四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子库;五是已经立项校级的资源库。其他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二)课程与教材类
1.一流核心示范金课
(1)在线课程。课程必须是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师资团队应包含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课程应依托实际开课且持续建设完善的校级、省级及资源库课程,拟申报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2)线下课程。课程应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须经过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好评率在 90%以上。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完整;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申报1门。其他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2.优质教材
(1)申请教材可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修订教材应为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或完成安徽省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且已经正式出版,推广使用效果良好;新编教材应重点推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
(2)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注重吸收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参与教材建设,国家级与省级教学名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精品课程主持人主编教材,获校级立项建设的教材优先立项。
(3)申请教材的第一主编须为高校专任教师。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其他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三)师资类
1.教学创新团队。要求团队师德师风高尚,结构科学合理,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教学改革基础良好。校企合作基础良好,专业特色优势明显。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四)实验实训类
1.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申报条件为已立项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且有一年以上较为成熟运行经验的院校方可申报;支持省级“双高计划”立项推荐专业(群)、省级“双特色”院校和专业群、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和服务我省新兴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和建设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其他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2.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推荐项目为职业院校牵头开发、有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面向职业院校学生的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五)教学研究项目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主持人以往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
3.学校聚焦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等遇到的难题、困境,研究确定本校项目申报选题范围或方向(申报书最后一页附学校选题);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限报2项,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质量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
(六)改革示范类
职教出海建设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国际合作交流经验,与办学所在地教育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切实保障“职教出海”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应当在办学所在地有固定的教育教学场所、基础教学设施及实验实训设备等。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七)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
申报范围为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使用的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形式。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以及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已获首届国家教材建设奖原则上不参评,获奖后修订改版使用了新书号的可参评。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其他具体要求见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八)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1.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为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是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及要求见《指南》。
2.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具体条件及要求见《指南》。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具体条件及要求见《指南》。
4.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具体条件及要求见《指南》。
三、校级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专业类
1.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建设一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专业(群),已经立项建有校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的二级学院根据情况选报,其他二级学院至少报1项。专家评审平均分超过75分(含)的申报项目立项为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75分以下立项为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具体建设要求按照学校《关于组织申报》“服务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指南》。
2.专业教学资源库。本次拟立项建设2个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具体建设要求按照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二)课程类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次拟立项1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及建设要求为:
(1)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水平高,思想政治和师德条件良好,每个申请人仅限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一门课程;
(3)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
(4)课程建设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对标《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国家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发挥专业教学优势,对课程内容进行重构,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结合课程教学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和思政元素,形成“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融合的教育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情怀、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5)通过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课程应完成体现 “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标准、教案等教学文件;
(6)完成一组课程思政教学素材库。包括完成成1节“示范教学视频”(主讲教师原则上为课程负责人)及教学设计详案,开展2节“公开课”教学展示;
(7)每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三)师资类
4.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条件及要求具体咨询组织人事处,评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四)实验实训类
5.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本次拟立项3个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申报及建设要求参照省厅项目建设《指南》。
(五)教学研究项目
根据学校给定的选题范围确定研究项目具体名称,专家评审平均分超过80分(含)的申报项目立项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根据评审分数确定重点、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能超过项目总数的25%。
四、申报推荐有关要求
(一)省级项目
推荐省级项目除符合《指南》里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优秀教材奖除外。
3.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省级委托项目除外)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4.参照《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校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在研校级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有1项校级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校级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五、有关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分为省级和校级,请注意区分。
2.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登录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注意申报省级项目在学校“教科研系统-教研项目-省级-当前申报类别”中提交,申报校级项目在学校“教科研系统-教研项目-校级-当前申报类别”中提交,系统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23:59,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教务处。联系人:郭雪峰,电话:0551-65659242。
附件: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附件包
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附件包.rar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