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06-25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为确保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6月27-30日进行。期末考试安排表可在正方系统查询,EXCLE版(参考版)在教务处网站、学院QQ群同时发布,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老师、考试班级查询期末考试安排。

二、考试要求

1. 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各院部、各班级要组织考生学习《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明确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2. 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教室,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顺序就坐,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凡遗失证件者须提前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无有效证件(或证明)者不准参加考试。开考后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不准进场,该生作“旷考”处理。

3. 试卷类笔试考试及实操类考试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进入考场后学生必须将书包、手机、书籍、讲义等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本人不可接触的位置。

4. 学生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在规定时间内诚实独立完成答卷。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因病或其他正当合理事由不能至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的,须在考试前由辅导员申请缓考,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教务处终审,下学期参加学期补考。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成绩计为零分。

三、监考、巡考工作

1. 本次考试的校考务办设在教学楼C201旁,各二级院部各设考务办,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要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学生证件姓名与试卷姓名是否相符,和学生本人是否一致,并要求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特别重视考前清场与考后收卷及考场签到表回收工作。

3. 监考教师须认真贯彻执行《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考试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严禁翻看手机、书报、聊天、打瞌睡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 学校成立巡考组,负责对全校考区进行巡视、检查,并对考场巡视情况、考场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巡视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试卷批阅及成绩上报

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7月5日,任课教师务必于录入系统关闭前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并按各院部要求将学生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交二级学院教务科。学生成绩应按各科目考核方案评定,教师对试题难度、覆盖面和成绩分布等进行试卷分析。

各二级院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严肃监考纪律,为学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共同促进学校考风学风建设。

附件: 1.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参考) 附件1: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rar 

    2.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安排表  附件2:2023-202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安排表(1).docx 

    3.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附件3:2023-2024第二学期巡考安排表.xls

    4.监考流程及考场规则 附件4:监考流程及考场规则.doc

    5.证件丢失证明模板 附件5:证件丢失证明模板.docx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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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5:证件丢失证明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202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安排表(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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