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恢复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下教学,并调整相关教学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下教学
(一)教学安排
1.校内专任、兼课教师。自2022年5月3日(星期二)起,开展线下教学。
2.校外兼职教师。自2022年5月9日起(星期一),开展线下教学。
(二)恢复范围
庐阳校区和双凤校区所有在校生专业,包括联合培养本科专业。
(三)教学时间
所有专业按照学校课表组织教学,教学时间按照正常时间进行,第一节上课时间为8:15,第三节上课时间为10:00,第五节上课时间为13:45。
(四)相关要求
1.做好教学衔接。任课教师须对前期线上教学情况进行学情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调整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转换,保证教学质量。
2.做好教学保障。各院部需做好实训室设备检查和调试,做好环境卫生消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需做好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3.不具备返校条件的教师做好教学安排。因疫情等原因未能返校的教师,需报备二级院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返校前居家隔离、核酸监测等准备工作,返校前相关课程仍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进行。
4.不具备返校条件的学生做到“一生一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走读生、合肥市以外等不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仍线上学习,各授课教师全面摸排班级学生情况,对有未返校学生的授课班级,任课教师可通过直播或录播等形式开展教学,并根据未返校学生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指导,做到“一生一案”。
二、调整教学安排
(一)调整教学安排
1. 教学时间调整。自2022年5月8日起,在确保标准不降,课时不减的前提下,在综合考虑清明节、五一等假期补课的基础上,调整教学安排,开展全校范围内补课,包括在校生和高职扩招所有专业。具体补课时间如下表。
序号
| 补课日期
| 原授课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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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月5日(清明节)
| 补6月14日(周二 )
| 已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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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2日(五一节)
| 补6月13日(周一 )
| 已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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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月8日(周日)
| 补6月15日(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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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15日(周日)
| 补6月16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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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22日(周日)
| 补6月17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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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29日(周日)
| 补6月20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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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月3日(端午节)
| 补6月24日(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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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5日(周日)
| 补6月21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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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月11日(周六)
| 补6月22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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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月12日(周日)
| 补6月23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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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5日。阶段性授课、过程性考核等课程在课程结束后可由院部组织安排期末考试。因疫情等原因未返校的学生,期末考试可以申请缓考。
(二)高职扩招毕业班教学安排
1.教学时间。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专业(2020C),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为教学周12周,课程教学时间段为2月21日至5月13日。
2.期末考试。2022年5月14-15日。具备返校条件的学生应返校参加集中统一教学和考试,具体方案由二级学院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的高职扩招专业,需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平台统一采用“超星线上考试平台”。
3.实践教学。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专业(2020C)毕业设计(答辩)、顶岗实习安排需在期末考试后统筹安排。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各二级院部要切实履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并督促本单位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按期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课时不减、教学标准不低、教学质量不降。各二级学院提醒并督促本学院学生按期完成课程教师发布的学习任务。具体工作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处。
2.本科教学部做好 2022 届本科班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相关教学安排相应做出调整。
教务处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