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充分发挥院部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暨第七届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方式
采用现场检查与评选。校领导带队,教务处、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相关人员参与。
(二)时间安排
院部自查自评时间: 2021年7月15日前。
学校实地检查及评选时间:2021年7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检查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师调代课情况;每院(部)抽查2位教师,对其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A、B试卷(含答案)或过程性考核方案、成绩及分析报告、课程小结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2.学业资格审核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非课程学分审核和毕业证发放,学分审核结果汇总表,重点检查在校生和高职扩招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3.重修课程教学组织抽查
检查本学期重修教学组织安排工作,重点检查对于组班线下重修教学形式,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检查
教学质量测评分包括学生测评分、院部测评分、教务处和质量办听课测评分以及加分项目。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小组,依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落实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教学竞赛等加分项目在学生测评分和院部测评等总评后相加。
5.实验实训室整改情况检查
结合我校实验实训室现场检查通报结果,对各二级院部实验实训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特色与创新遴选
院(部)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学管理等方面所做的一些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
二、优秀教研室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院部所有教研室,时间范围为2020-2021学年。
(二)评选标准
1.档案材料规范。依据《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教学文件及档案材料齐全,保存完备。
2.教研室管理规范。有计划开展教研室活动,教研室管理规范,活动有详细记录。
3.教学任务饱满。教研室教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研室教师平均周课时量达到14节,教学效果良好,教师在学生评教中得分超过本部门平均水平。
4.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编制院部事业发展规划情况;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参与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按时完成教学诊改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提交各类教学材料。
5.特色与亮点(加分项)。教研室在组织运行、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特色做法;2020年获得省级示范教学组织,课程获得教学示范课;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研究等成果或荣誉。
(三)评选程序
1.院部制定方案。根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关于二级学院教研室设置暂行办法》[院字(2017)182号]文件要求,二级院(部)应在优秀教研室工作评选的基础上,制定考核方案,完成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教务处备案。
2.院部推荐优秀名额。学校优秀教研室将在各院(部)自评和学校复评的基础上产生。各院(部)根据评估指标完成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各院(部)推荐1-2个优秀教研室。
3.学校评选。教务处在院(部)自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评审,最终确定校级优秀教研室名单。
(四)评选结果
校级优秀教研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评教研室总数的20%;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获得“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所有参与考核人员的30%。其中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教研室的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1.获得“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第七届优秀教研室”颁发荣誉奖牌。
2.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考核结果为“良好”(含“良好”)等次以上的,每学年计发奖励性课酬,并颁发荣誉证书。
3.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是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环节,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自查。
(二)反馈整改
教务处、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工作简报,对检查结果进行集中反馈;各院部针对期末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开展有效整改。
(三)材料要求
1.每院(部)抽查1-3位扩招班授课教师,抽查名单于7月13日公布,请各二级院部提供被抽查教师的百万扩招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检查期间不得更改密码),并将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A、B试卷(含答案)或过程性考核方案、成绩及分析报告、课程小结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于7月16日发送到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赵雪梅老师处。
2.2020-2021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交至余国锋老师处。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
附件3: XX院(部)2020-2021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docx
教务处、质量管理与监控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