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开学在即,为做好新学期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开展检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室、实训室等各类教学场所。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3日上午。
三、检查人员
分管教学校领导带队,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四、检查内容
1.教室
课桌椅配备数量、摆放及教室卫生环境整洁情况;黑板擦、粉笔等教学工具配备情况;课表张贴情况;重点调试教学多媒体设备。
2.实训室
重点检查实训设备数量、课表张贴、设备调试、教学软件安装等准备情况;各实训场所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期初教学准备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实训室自查工作。
2.撰写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具体要求参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附件1)。
联系人:余国锋, 自查报告提交时间:9月3日前,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皖教秘科〔2023〕43号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期初检查的自查报告.docx
教务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