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根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重修对象为2021级和2022级在校生、高职扩招生。
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因旷考、作弊等原因没有参加学期补考的同学。
2. 本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3. 以往重修不合格的科目,且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科目。
4. 任选课成绩不合格不安排课程重修,学生可以选择其他课程线上学习;限选课补考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它选修课程。
二、重修申请
1.申请时间:9月27日至9月29日
2.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2021级和2022级采取线上申请,步骤:
重修学生网上报名:进入正方教务系统,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重修或补修课程。
选择课程,
点击【我要报名】,系统显示报名的课程信息。报名成功后,课程信息将显示在报名结果中。
(2)线下申请。以往重修不合格的科目,且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科目。经二级学院同意,采用线下填报《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课程重修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科。
三、教学组织
重修课程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线上或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
1. 组班线下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课程,应组建重修科目班,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为主,线上为辅,原则上线下授课学时不低于计划课时的三分之一。
2. 跟班重修。原则上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采用跟班重修,签到、提问、作业等教学活动线上进行,由开课院部安排,集中统一考试。
3. 其他。非以上两种重修方式的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意后实施。
四、教学要求
1. 重修课程教学时间:
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14日
2. 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或参加辅导,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重修考试。既不向院、部请假又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重修考试必须严格按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随意降低难度。
4. 开课前课程所在院、部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重修方式、考核方案汇总表于10月13日前报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授课计划开课,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教务处联合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按照授课方案开展教学检查。
五、考核要求
1. 重修课程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
由开课院、部按照以上时间统一组织考试。
2. 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计,重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课程学分。
六、其他
高职扩招生课程重修工作按照以上要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单独线上编班;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线上跟班重修,重修申请、课程教学等教学活动线上进行,课程考试线下进行。
七、注意事项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网上申请课程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视为放弃重修资格。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登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并排查成绩不合格而放弃重修的学生。
附件1: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授课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