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能高效、准确完成教师本学期的课酬核算,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师工作量,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时量统计及课酬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建立校核机制。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课时费专人复核,并且与教务处形成相互校核机制。教务处根据各院部核报的课时量核算课酬,将核算的结果反馈至各教务科复核专人,无异议后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2. 统计范围。本次统计范围包括面向统招(高职)类、统招(本科)类、高职扩招人员(第四批)三类学生的课时总量。
3. 本学期教学时间段:① 统招(高职)大一新生教学时间段:10月7日—1月12日;
② 统招(高职)、(本科)大二学生教学时间段:9月4日—1月12日;
③ 统招(高职)大三(含3+2两年制毕业班)学生教学时间段:9月4日—11月22日;
④ 统招(本科班)新生班教学时间段:9月14日—1月12日;
⑤ 高职扩招班(第四批)学生教学时间段:9月4日—11月22日;
4. 发放形式。课酬发放外聘教师按每月四周课时发放,最后一次结算本学期课时。校内教师按照组织人事处相关制度按月计发,本学期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分五个月平均发放,课时差额量在2024年1月发放。
为了不影响9月份课酬发放,请各院部将课时分布表(电子版)于10月13日之前发至[email protected]. ,纸质签字版于10月27日前报至教务处。
附件1:关于教师课时分布表数据填报说明.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内教师任课课时分布表.xls
附件3: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扣放假课时).doc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