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联系学生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7-03-20    浏览次数:

一、选拔本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说服教育能力的

党员、干部、骨干教师作为学生的联系人。

   二、联系人必须严于律己,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

   三、联系人确立重点联系班级及学生名单,建立师生联系通讯录。

   四、联系人与班级及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深入班级、学生中间利用谈心、调研等方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教育转化工作。

   五、联系人对重点帮扶的班级及学生,要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力,能够抓住关键问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变学风,有较强的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对联系人的工作情况,系部一学期进行一次评价考核,可以通过学生座谈、系部检查等形式完成。 

学生工作录入:zhangqi    责任编辑:zhang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