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9号)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重大项目须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须为中级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的立项向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3、有在研的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主持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2、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人文社科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3、所有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含一般项目)均须提供由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 (科大图书馆、安徽省情报所、工大图书馆、安医大图书馆等)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4、申报重大项目未立项的不再作为重点项目评审,重点项目未立项的也不再作为一般项目评审。
三、评审方式
1、科学研究项目类别、申报条件、指标测算、经费等继续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要求执行,我校申报限额为人文社科重点项目9项(含重大项目1项)、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6项(含重大项目1项)。
2、对申报的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家评审在总平均分(含)以上的予以推荐立项。
3、采用委托评审(外审)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在限额范围内推荐申报。具体办法如下:
(1)评审组由5位专家组成。
(2)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3)各类申报项目均按同类、同级别项目的评审最终平均分高低排序,依据申报限额确定推荐项目。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评审结果在良好以下的不予推荐。
(4)若评选结果出现最后一个推选名额分数并列,且超过申报限额时,再邀请3位专家进行二次评审。
四、推选程序
1、讨论确定评审推荐方案。
2、委托校外相关专家评审(网络评审)。
3、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4、公示。
5、上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