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的任务书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品牌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MOOC、智慧课堂试点、规划教材、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建设周期自2017年12月31日算起。
二、任务书编制
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需经学校签章,签章页扫描插入word版任务书。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处理。
三、任务书论证和修改
学校于2018年5月22日至2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进行网络和现场论证。项目负责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后,于5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
1.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质量工程任务书(含签章)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