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皖教科函〔2013〕8号)要求,依据教育厅科研处2015年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第二次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学院进一步梳理到期未结题项目,组织相关专家于6月14日对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开展了结题验收工作。评审专家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审核申报结题项目是否具备结题条件,认真核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考量项目的实际意义及应用推广价值,并针对性地提出项目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严谨规范的项目管理旨在敦促负责人重视项目建设,丰富结题验收材料按期顺利结题。学院科研处将工作重心放在过程管理中,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联系,不断优化结题标准,创新专家验收模式,完善结题验收流程,以期推动学院科研事业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