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振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9〕39 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立项的思政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等项目进行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17、2018年思政理论课名师工作室项目,2017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
二、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1.对照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项目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2.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成果体现的创新点,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
3.在带动课程建设、培养教学团队和辅导员工作改革创新中取得的成效;
4.项目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
5.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写结项验收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及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以计划书(或任务书)为主要依据,同时,所涉及的资料、信息与数据等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2.在报告书填写基础上,各项目主持人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项目完成或进展情况说明(800字以内)。说明和报告书须同时提交。
3.各项目主持人在提交检查材料时,另需提交原项目申报书和计划书(或任务书)各一份。
四、工作安排
1.各项目主持人于9月16日前,完成报告书填报和说明撰写。并于16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申报书、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报告书、完成或进展情况说明以及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等)书面一份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检查验收不通过。
2.专家评审。9月17日-19日,学校将成立结题验收专家组对相关项目结项情况进行初评,并提出结题意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3.结果公布。9月2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意见的整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各项目初步检查验收结论。项目结题验收等级为优秀、合格、不通过,其中优秀不超过项目数的30%。
4.材料上报。9月28日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各类项目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工作。
本次项目检查验收时间紧,请相关单位和教师按照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结项检查各项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65659720。
相关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振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教育.rar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