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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在建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在建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课程建设类委托中科大图书馆专门组织验收,非课程建设类包含教育部未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项目。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其中教育部未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须在331日前在省级质量工程系统中对应项目类型中提交项目建设任务书

三、检查方式

由于疫情的影响,本次检查验收采用网络检查评审的方式进行,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所有材料均需从我校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检查评审。

四、有关要求

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13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3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412日前将所有项目材料校上传至我校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有相关不明事宜,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请与教务处联系,其他质量工程项目与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郭雪峰、姚庆锋、曹旭、余丙炎

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地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index?app=13340

  

相关附件:

附件: 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zip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7: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