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第二批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认真对照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及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合作企业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需提交《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申报表》(附表1)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另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套(包括校企开展实质性合作的证明材料,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资金、相关文件以及成效等证明材料,其它必需的佐证材料等)。
三、申报相关材料于2019年5月17日前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59720;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皖教秘职成〔2019〕32号.pdf
2.附表1: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3.附表2: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