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在建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专门检查验收,不参与本次年度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2、质量工程中荣誉奖励类项目(包括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线上教学新秀、线上优秀课堂、教学成果奖、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不参与本次年度检查验收。
3、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需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4、“双基”建设项目中,教学示范课由科大图书馆统一组织,双基示范校和基层教研室项目,需与本次质量工程项目一起检查验收。
5、线上教学示范校、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项目,需与本次质量工程项目一起检查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2019年度及以前所有到期的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结题验收。
三、检查方式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检查验收原则上采用网络检查评审的方式进行,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所有材料均须从我校教科研管理云平台中上传,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检查评审。
四、有关要求
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充分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教育厅发文之日起,2015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5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所有结题验收相关材料上传至我校教科研管理云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65659720。
相关附件:
附件: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zip
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皖教秘高〔2022〕3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2017-2020年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xls
教务处 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