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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2024年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方案》(院字〔202453号)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限额

(一)自然科学类

安徽省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1个。

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规定的基本条件,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60%。申报时需一并提供查新材料。

(二)人文社科类

1.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个。

2.人文社会科学专题项目,研究主题包括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专题研究,围绕我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徽学研究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构建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的专题项目,单独给予相应指标。

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人文社会科学类)”规定的基本条件,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60%,申报时需一并提供查重材料,重复率不得超过30%

(三)横向科研转立项目

对于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发,实际到账经费不低于30万元但未超过10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可列入年度科研计划重点项目支持;实际到账经费超过100万元的,可列入年度科研计划重大项目支持。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的要求提出申请,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校党委会批准后列入当年科研计划项目,但学校不再另行配套建设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二)申报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系统申报时务必选择“重大”。

(三)因师德师风问题列入负面清单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有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其中,为保障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申报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均需要对其所申报项目内容的科学性、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若发现存在重复申报或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立项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于51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102室,电子版上传至教科研管理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51523:59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5165664868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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