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4﹞11号)精神,2024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重大项目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6万元左右,一般项目3万元左右,青年项目3万元左右,后期资助项目4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基础理论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半内完成。
本年度项目继续试行预立项制度,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设置部分预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立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不拨付资助经费。待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批文和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资助经费,结项等级“优秀”或“免于鉴定”的,资助4万元左右;结项等级“良好”的,资助3万元左右;结项等级“合格”的,资助2万元左右。不合格的,不予立项、不拨付资助经费。
项目选题:重大项目共列出33个选题方向,申请人须据此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超范围研究不予受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再发布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立足安徽实际,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 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2024年10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4. 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重大项目(2024年10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5. 申报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6. 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7. 近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8. 近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9. 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后期资助项目不得以省级课题研究成果申报。
10.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三)其他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4﹞11号)。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项目申请人须于11月15日下午5:00前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与《活页》。后期资助项目还需上传书稿(匿名)和查重报告首页(盖章),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同时上传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三)系统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须于11月18日中午12:00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102办公室,逾期不候。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2份(重大项目须报送11份);后期资助项目除2份申请书外,还须报送活页4份、成果书稿(匿名)4套,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修改说明4份;已与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提交出版社证明材料(出版社盖章)1份;重大和重点项目还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
(四)11月19日17:00前,学校完成系统审核与推荐工作,并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须详细阅读附件1-3文件内各项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避免资格审核方面出现异常而影响申报。
(二)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意识形态和形式等方面的问题,凡因有违意识形态、形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学院审核而影响申报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四)首次登陆申报系统的教师,即日起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科研处10月31日集中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64868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