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学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奖惩的工作。
4、负责新生接待、入校教育、军事训练等工作。
5、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先进班级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管理、评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7、负责高招、中招的宣传和录取工作。
8、负责协调各系部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对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和申诉处理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