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利助学金是我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上海屹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吉利先生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每学年总资助金额为5万元,全校共资助25人,每人2000元/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此奖学金用于资助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贫困学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王吉利奖学金评定工作,切实保证奖学金真正落实到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奖学金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真正发挥奖学金的育人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为做好王吉利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根据需要,学工部学生处牵头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审、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智清
成员:王吉利、边昊、曹大友、丁浩、耿艳军、哈春浪、何芳、李荣富、王国强、杨锐、张静雯、朱玲、朱小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资助科,承担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奖学金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王吉利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如下:
1、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七条学生自愿申报,填写《王吉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王吉利奖学金申请表》,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第八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五章评选要求
第九条评选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学金和证书。
第十条各学院通过评选活动对学生加强感恩、诚信及爱校荣校教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评审时间为每年五月份、十一月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王吉利奖学金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