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扩招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17号)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高职扩招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确保教育部学信网高职扩招实际注册人数与实际在读人数一致,现对我校2019年入学以来的高职扩招学生开展学籍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具有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在校的高职扩招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22年4月13日-4月20日
三、自查内容
1.学生学籍信息自查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基础数据》,逐人核对表中的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班级、学院、专业、年级等信息,如信息缺失或有误,反馈至学院学籍专干汇总报送至学生处修改,汇总表见附件1。
2.学生学籍状态的核查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基础数据》,对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核查,仔细核对学生是否在读、是否在籍,是否在校,并将各班实际在读、在籍及学习方式(线上线下)汇总至附件2,学院学籍专干统一报送学生处核查。
3.工作要求
(1)学生学籍信息事关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每位社招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学籍自查工作,告知学生学籍自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学生配合并完成自查,同时做好任务跟进,及时反馈学生问题。
(2)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徐盼盼老师处。
学生处(学工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学院学籍自查信息有误汇总表.xls
附件2:××学院学籍状态核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