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今年毕业生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档案的归档
1、归档范围
(1)高中档案
(2)就业报到证副联(由就业指导中心移交院系)
(3)思想品德合格证
(4)毕业生登记表(含有学生课程成绩和学期评语)
(5)处分及撤销处分材料(务必检查、核实)
(6)获奖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7) 党团材料:未发展为党员的学生党建材料建议归档(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登记表等)
2、归档要求
(1)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由各班辅导员负责组织收集,为归档人,各院系委托学工干部对毕业生档案装档情况进行检查,为复核人,归档人、复核人均需在档案袋上签字。
(2)手写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注明组织盖章处须盖上组织公章。
(3)各院系移交邮寄档案材料须封口。存档只要毕业生登记表。
3、归档时间
鉴于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产生涉到及多个部门,对毕业档案材料装档时间不做具体安排,请各院系7月10日前将邮寄档案移交学生处经牛老师处,存档材料根据院办要求处理。
二、学生档案的转递
1、明确学生档案的转递去向(转往单位):
今年学生档案全部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请各院系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去向登记档案邮寄地址。考取专升本的学生,其档案根据录取院校出具的调档函转递到录取院校;就业或暂未就业的学生,其档案原则上按就业报到证上签发的单位转递。
2、学生档案的转递:
(1)档案接收单位不接受档案本人投递的档案,学生档案将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或邮政特快专递邮寄,不准本人自带。
(2) 档案经邮政寄出后,请学生于2个月内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落实档案是否寄达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XXX系2017年学生档案第一次邮寄单.xlsx
学生处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