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度我校餐饮服务企业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198月我校学生食堂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中,所有中标企业均承诺服务期内让利,每年每家企业提供不低于10万元资助费用帮助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后勤部门、学生资助部门调研并请示校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在校生中家庭困难学生主要资助的学生范围包括:

1.孤儿;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单亲家庭、烈士子女;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其他情况、经学院评审认定确实属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

二、资助标准及各学院名额分配

按照各二级学院人数进行等额分配,企业助学金金额为每人1000元;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2021年餐饮服务企业助学金名额分配

学院

2020

2021

合计学生人数

分配率

实际分配人数

管理学院

708

633

1341

0.045400497

61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53

97

150

0.045400497

7

会计学院

1133

1022

2155

0.045400497

98

经济贸易学院

406

374

780

0.045400497

35

旅游学院

551

602

1153

0.045400497

52

信息工程学院

752

728

1480

0.045400497

67

艺术设计学院

478

322

800

0.045400497

36

应用工程学院

317

419

736

0.045400497

34

汽车工业学校

435

221

656

0.045400497

30

总计

4833

4418

9251

0.045400497

420

三、评选程序

学生自愿申报,填写《企业助学金申请表》,各学院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民主评议,将获资助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无异议交由后勤服务中心会同企业终审,同意后召开发放仪式。

四、其他要求

1.评选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已经发放的助学金。

2.各二级学院须于20211130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企业助学金申请表》(签字部分必须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和企业助学金发放表材料各一份至学生处资助科。

3.各二级学院通过本次评选,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同时,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要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教育学生直面困难,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处学工部

2021113

 

企业助学金申请表.doc企业助学金发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