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根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秋季学期有关国家奖助学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五年制学生,只有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二年制学生,只有第二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申请材料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
3.评审程序
由班级认定,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五年制学生,只有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制学生,只有第二年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材料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评审程序
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由班级认定家庭困难程度,核定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排名。填写《申请审批表》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
国家助学金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2.申请材料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符合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国家助学学金申请表》。
3.评审程序
学生递交《认定申请表》、《助学金申请表》由班级认定家庭困难程度。报学院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厅。
学生处
2019年7月4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说明.doc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