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年8月我校学生食堂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中标单位为:安徽万友禾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服务让利承诺有“每年提供资助贫困学生的费用不低于10万元”的条款。经后勤部门、学生资助部门调研并请示校领导批准,通过现金形式发放,资助对象为17级、18级贫困学生同学,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资助学生范围
1.孤儿;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单亲家庭、烈士子女;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5.其他情况、经评审认定确实属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
二、资助金额等级及分配比例
按照各二级学院建档立卡人数比例分配金额;分四档,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 金额(元) |
会计学院 | 26000 |
管理学院 | 16000 |
信息工程学院 | 15000 |
旅游学院 | 12000 |
经济贸易学院 | 12000 |
应用工程学院 | 12000 |
艺术设计学院 | 3000 |
汽车工业学校校区 | 3000 |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 1000 |
合计 | 100000 |
资助学生人数由二级学院自行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评选。合计发放金额为100000元。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4日前上交评选人员名单。联系人:经牛;计划于4月底举行资助资金发放仪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资助及时落实到位。
各二级学院要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同时,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要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教育学生直面困难,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后勤服务中心
学工部 学生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