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1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本科学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下达我校指标为12人,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执行。11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电子、纸质);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纸质加盖学院公章);
3.2023-2024国家奖学金发放表(电子,纸质加盖学院);
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表(电子);
5.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电子,纸质加盖学院公章);报告中包括评审依据,评审过程及公示结果。
6.各学院公示材料(纸质,加盖学院公章)
7.获奖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在班级(专业)排名材料;
8.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分配名额评审。
2.评审对象为22、23级学生。
3.《审批表》《初审名单表》《发放表》三表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务必保持一致,提交材料之前请仔细检查;且《审批表》中院系盖章处不得使用总支章,要盖学院章。
4.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说明,不要自行改动表格大小,或者自行设计表格内容。
5.学生成绩在10%—30%的特殊情形必须提供学院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6.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应尽量详实,有文字有图片。文字描述:3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个人事迹介绍;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别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个人事迹介绍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获奖证书提供电子照片附事迹材料后。
7.各班级评审材料各学院留存备案,分学年保存好。
学生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