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班级:
根据《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学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2018级和2019级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要求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1.从成绩管理系统中下载本学院各班级成绩,如有涉及成绩问题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生处不再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
2.按《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获奖比例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四舍五入);
3.无违纪处分并且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思想品德表现在良好等级或者优秀等级方可入选;
4.请评选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需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制发放表报学生处。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6%;
2.“优秀学生干部”在不重复和不占二级学院比例的情况下,给予二级学院学生会和校级学生会干部10%单列指标;
3.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奖励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得当选。
2.以上评选需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评选的程序、评选的依据、评选结果及公示情况。
3.请于6月20日前,将评出的获得“奖学金发放表”、“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发放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送学生处。
4.未尽事宜由学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6月1日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发放表.xls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发放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