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安徽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6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安徽省公安厅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3月至20063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与工作能力;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 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1.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现役军人和在职辅警;

13. 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除另有规定以外,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489:0041417:00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16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于4239: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20244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合肥市,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 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4. 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5)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安徽省公安厅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6)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7)笔试准考证。

2. 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体能测评

1.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2.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具体为:10×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4往返跑不超过2次。

3.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3.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4. 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缺考或违纪等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选(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 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

4.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结束后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一年。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 由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安徽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s://gat.ah.gov.cn/);

2.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二)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指定网站,查看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招聘工作由安徽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0551-62801749

监督电话: 0551-62801252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