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党务和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2011-06-0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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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领导高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高校依法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高等教育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院务公开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09】6号),现对我院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务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高等学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要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党务院务行为,提高党务院务效能,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2.推行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原则

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必须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必须坚持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必须坚持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原则。

二、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及时、真实、具体,凡是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保密规定的都要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院总体发展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3.各级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情况。

4.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与党内其它制度建设情况,党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5.党代会筹备、召开的有关情况。

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分子的推荐、发展对象的培养、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与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奖惩情况。

7.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及干部制度的执行情况,学院干部制度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违法违纪案件及重要信访的查处情况。

9、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整改情况

10、党员和群众关注的、经党委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对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执行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2、学院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组织成与分工,机构职能与各位职责。

3、学院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废止情况。

4、学院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重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5、学院行政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政策法律依据与结果。

6、学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经营情况。

7、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大宗物资、大型设备购买的招投标情况。

8、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与债权债务,重大项目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与效益分析。

9、学院招生、就业、收费制度与执行情况。

10、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的形式

通过各级党政和群众机构的组织活动或有关会议等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党政公文、校园网、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公告栏、院报院刊等媒介形式及时公布党务院务信息。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和院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常规工作按日常工作程序依纪依法公开;由广大党员群众个别申请公开的事项,需交学院党务和院务公开办公室,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特别重大、敏感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政机关审核。

(三)公开的时限

常规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党务院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应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院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学院党务院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学院党务院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五、党务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制度、审定公开事项、指导协调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行政、纪委、监察和党政主要部门、工会、共青团等负责人组成。

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党务和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学院党、院办。

2.党务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公正、科学规范及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善后事宜的处理进行评议个监督。

监督小组:组长 由纪委书记担任

成员:纪委、监察、工会、共青团及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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