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高职-安徽赛道

 主办单位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

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组委会


 协办单位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字影像创意委员会


 参赛事项 

参赛作品范围不仅限于艺术学学科动漫、数媒和数字艺术等教学领域,此次大赛以推动新时代教育教学理念在计算机基础教育、IT教育、在线教育、影视、动漫、游戏、艺术设计、电子竞技、数字媒体与数字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的应用为指导思想,旨在提高教师新时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为主旨。大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数字创意专业委员会组织资深教育专家,对参赛教学视频进行评选。大赛由校赛、分赛区初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由专家评选出各类奖项,最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和现场教学技能交流会。


 省赛赛道 

普通高等学校赛道

一、参加人员范围 

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IT相关专业、影视艺术、动画、漫画、插画、游戏、数字媒体、数字艺术设计、电子竞技、产品设计、AI、VR和创意类等各相关专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参赛专业组别及分类

A、影视动漫类:

1、影视艺术;2、摄影摄像;3、动画;4、漫画插画

B、数字艺术类:

1、数字媒体艺术;2、视觉传达;3、产品设计;4、环艺设计

C、互动媒体及其他类别:

1、数字媒体技术;2、交互艺术与游戏设计(含电子竞技);3、计算机应用(大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AI设计等);4、其他类别


高等职业学校赛道

一、参加人员范围 

高等职业院校电子信息大类(计算机类)、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和新闻传播大类中相关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艺术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文化创意与策

划、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数字出版、移动应用开发、影视多媒体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各相关专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参赛专业组别

A、电子信息计算机类:

1、软件技术;2、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移动应用开发;4、数字媒体技术

B、艺术设计类: 

1、动漫设计;2、艺术设计;3、产品设计;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游戏

设计;6、影视多媒体;7、广告策划营销;8、文化创意与策划;9、数字出版;10、数字图文信息处理

C、互动媒体及其他: 

1、虚拟现实(AR\VR\MR\XR);2、融媒体制作;3、创新创业;4、其他类别


 参赛作品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1.参赛教师可在任意一个参赛专业组别、类别里选择一门相关课程,拍摄制作长度在5-15分钟教学微课短片视频,作为参赛评比作品;

2.参赛教学视频文件格式采用mp4压缩文件格式,单个视频文件不超过300M,视频采用H.264编码,音频采用AAC编码,分辨率为720p(1280×720,16:9),视频画质高清。文件命名格式“赛道+组别+课程名+院校+姓名+电话”;

3.每部参赛作品只能有一名教师主讲参赛(建议教师团队不超过3人,设1名主讲教师)


 作品提交方式 

将参赛视频文件和报名表一起提交到安徽分赛区组委会邮箱:

1.普通高等学校作品:

[email protected] 

2.高等职业院校作品:

[email protected]


 大赛投稿、评选时间和联系人  

投稿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2年3月31日截止。

评选时间:2022年4月底

颁奖时间:待定

大赛官方网站:www.cdec.org.cn

高等职业院校安徽赛道:  
承办单位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艺术设计学院
负责人赵中华 
赛事联系人:杨靖 152124578208:30—17:30拨打咨询)


 评审程序 

1、作品初评:

承办方组织人员对作品进行初审、作品归类,通过初审审核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进入决赛作品。

2、作品终评:

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一般需要现场集中进行教学讲评10-15分钟(终评环节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线下集中),根据终评审打分成绩最终决定获奖奖项。


 作品评选标准 



 奖项设置  

各赛道每组:

一等奖占每组投稿数量的5%,二等奖占每组投稿数量的15%,三等奖占每组投稿数量的25%,优秀奖占每组数量的20%。

优秀组织单位奖10名:

按学校投稿数量评选。


 其他相关事宜  

1.每件参赛作品的教师团队不能超过3人,只能有一个主讲教师。

2.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来源,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教师承担。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但须同意在高校之间或大赛组委会指定官网上进行专业交流学习使用。

4.承办方不向参赛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5.已在全国性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比赛。

6.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图片等材料中不能出现企业名称、设备生产厂家等具有广告嫌疑的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大赛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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